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信息确认及毕业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7 00:00:00 点击量:
关于2012年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信息确认及毕业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2012年6月毕业生信息确认及注册时间为2月22日—3月20日,请预期毕业研究生按期到“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并注册。逾期系统将关闭,没有进行毕业注册的研究生将不能申请毕业答辩。针对毕业信息确认及毕业注册,请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预期2012年毕业研究生都要进行毕业生信息确认(毕业管理模块中),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完成毕业注册。
2、研究生信息来源于研究生招生信息,因此关键信息无有效证明不可更改。
3、不能修改的字段有误时可将有效证明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核实后填报信息变更汇总表后统一上报,同时研究生需将修改意见填注在核对意见栏内,所有申请更改信息经研究生院、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
4、2010级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要先到研究生秘书处申请学籍异动,即提交提前毕业申请,方能进行毕业信息核对,提前毕业申请截止3月30日。
5、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后,必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照片核对。
6、无照片的毕业研究生如没有进行信息采集,请于2012年4月8日至4月11日到新华社甘肃分社(广场东口、职工大厦对面)进行信息采集,邮寄地址填写本学院所在地址,收件人为研究生秘书老师姓名。如再次漏拍造成因毕业信息不全而无法毕业,后果由学生自负。
7、身份证为军官证的,请在核对意见栏里将军官证号码填写完整(含号码前汉字)并提交军官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学生本人签字。
8、研究方向不填,不用在修改栏中提出;在校联系电话和手机必填一项;如在校住宿,则宿舍号为必填项,否则住宿地址为必填项;家庭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为必填项。
9、政治面貌更改以学院掌握的信息为准,不需要提报相关材料,也不需要在备注栏中标注。
10. 身份证自然升位的(15位-18位),请严格核对原15位是否一致,其余三位应该为19和末尾随机数,此项更改需提交新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有学生本人签字。
11.身份证号码由于其他原因变更时请提供:派出所变更证明原件及户籍卡(含变更页)复印件及新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12.专业及学院无学校正式文件不得变更。
13.学生类别及培养层次不得修改。
14.更改姓名的需提供:派出所变更证明原件及户籍卡(含变更页)复印件及新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已核对过信息不能再次核对,只能阅览。如仍有错误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书面修改材料。核对过程中如遇其它问题,请向学院研究生秘书咨询。
本次信息核对关系到毕业研究生个人的切身利益,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