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下半年学位答辩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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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安排,请参加2012年下半年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上交相应材料。在确定答辩时间后,答辩者需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提前三天到学院308办公室办理答辩公告及相关事宜。
具体流程:http:/ArticleShow.asp?ArtID=405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0931—8912596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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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