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六批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00:00:00 点击量:
各研究所、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博士生崇尚优秀、追求卓越、勇于探索的精神,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做出重大创新成果,积极争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试行)》(校研字〔2012〕5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六批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我校正式注册的2010级博士生,思想品德端正,学风严谨,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成绩优秀。
(二)完成开题报告,且成绩优秀。论文选题来源主要为国家级或部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属于学科前沿,涉及本学科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科研工作已有良好积累,论文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研究成果突出。已完成的成果达到或超过我校本学科提前毕业博士研究生要求,并且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与本学科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相比,具有一定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四)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研究的难度较高、工作量大。
二、申报推荐程序
博士生和导师联合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见附件)。所在研究所负责人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试行)》中的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和初选。研究生院聘请专家组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答辩评审,并向学校推荐培育对象候选人。
三、时间安排
(一)12月13日-24日,申请者将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报送至3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ulei@lzu.edu.cn,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初选名单。
(二)12月25日,学院将初选名单及其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贵勤楼341-1)。
(三)12月下旬,研究生院组织答辩。
(四)2013年1月,提交学校讨论,确定名单后公布并签订合同。
请申请者按照规定时间将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891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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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