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翰宇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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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
根据《翰宇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学院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中评选翰宇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无违纪、违规行为;
2、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研究方向为有机化学,研究成果突出,发表本领域高质量论文;
4、研究生奖学金由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王锐教授组织评定。
二、奖学金金额:
设立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4000元/人/年。
三、评选时间和程序:
请5月10日前将《翰宇奖学金申请表》两份以及发表的论文首页交至代老师处。
学院将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开展评定并在院内公示一周。
附件: 翰宇奖学金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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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