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处理各类废弃化学试剂、气体钢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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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统一处理全校各类废弃化学试剂、气体钢瓶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化学危险品、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规范处理废弃化学试剂、气体钢瓶,学校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各类废弃化学试剂、气体钢瓶进行统一处理。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排查本实验室现有废弃化学试剂、气体钢瓶的数量、种类等,并认真填报附件表格(详见学院网页通知),务必于10月10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学院3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xhgxy@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