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研究生学费扣缴以及助研助学金发放银行卡的有关说明
发布日期:2013-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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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方便学生,保证学费的按时扣缴和助研助学金等的及时发放,从2013级研究生开始,研究生的学费扣缴和助研助学金的发放都使用入校时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财务处经济管理科(负责扣缴学费)和薪金科(负责助研助学金的发放)留存的记录为此银行卡相对应的银行账号。如果银行卡丢失,请直接到银行挂失后补办新银行卡,此卡自动与财务处预留的银行账号挂钩,学生不再需要到学院、研究生院或者财务处修改银行卡号,并且不影响学费的扣缴和助研助学金及其他资助款项的发放。
特此说明。
财务处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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