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生:
为做好2014年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甘学位办〔2014〕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突出深化改革、服务需求的总目标,评选的原则、指标体系和办法参照往年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执行。推荐论文应注明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四)提出申请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应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若干篇重要学术论文。
(五)提出申请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三、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化学一级学科可推荐不超过2篇博士学位论文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作者本人申请或其指导教师推荐申请
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或其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二)学科点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各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所属学科范围内申请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同一个一级学科推荐论文超过1篇的须排序),并对所推荐上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写出推荐意见。
(三)公开答辩
研究生院邀请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对申请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公开答辩。
申请人要围绕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重点介绍申报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和代表性成果。答辩汇报采用PPT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校推荐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下达我校的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为5名,我校将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
1.与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一式4份)。
2.《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和《作者简况表》(附件2)按顺序装订(一式4份)。
3. 《兰州大学2014年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
4. 提供1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审批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已录用而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受理而未审批的专利和已公示而无批文的奖励等成果,以及在规定时间外获得的成果一律不作为证明材料。)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兰州大学2014年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WORD格式)。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学位论文申报参评学科须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院、研究院负责。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论文的质量。
4.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推荐学院、研究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请于2014年3月31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资料楼306室,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8915285,电子邮箱:liulei@l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3.3.doc兰州大学2014年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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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