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财务开展集中清理暂付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加强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各类暂付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兰州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和学校财务工作安排,学校财务近期将开展暂付款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付款是占用学校公共资金的一种形式,办理暂付款业务是学校为便于各单位开展财务工作,在取得合法票据之前的一种经济行为,当经济业务终了时,借款人应当凭合法票据及时核销或归还借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故不归还或不核销暂付款者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会直接造成学校收支不平衡、项目虚假结余、固定资产反映不实、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暂付款项除特殊业务、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予当年完成借款报销结算手续,不得挂账至下一年度。各项目负责人、借款人按照学校规定,于2014年10月31日前及时到财务部门结清所借的各类款项。
三、本次针对2013年度以前所借的款项进行重点清理。2013年12月31日前所借的周转金(备用金)、差旅费,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完成结清手续,逾期未结清的,将停止办理借款手续,差旅费将从借款人(项目负责人)工资中扣还。
四、2014年毕业的学生中如有借款尚未结清的同学,请及时报账,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五、学院财务室唐老师会以纸质和电话方式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请务必重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资产管理科负责人咨询联系(联系人:王世锋,联系电话:8912147)
betway必威
201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