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6 19:58:12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激励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院2021年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5.热爱劳动,完成一项研究生“三助一辅”( 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的工作。

6.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诚信意识;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甘肃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优良,诚信意识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体质健康。

4.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在就业创业或者创新创业方面获校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5.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自愿献身国防,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复员后复学的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学院组织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报、初步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我院共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23名、推荐评选甘肃省优秀毕业生3名。

2.毕业研究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班级和党支部进行推荐;学院研工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结合推荐人选的综合条件,班级和党支部推荐情况,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3.申请者请于3月10日(周三)中午12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兰州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参评甘肃省优秀毕业生者,还需提交《2021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电子版材料——《兰州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以及《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情况登记表》(附件2);参评甘肃省优秀毕业生者,还需提交《2021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hxygz@lzu.edu.cn,邮件主题以“姓名+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命名。

4.学院将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于3月15日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兰州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doc

附件2.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3.2021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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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