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兰州大学关于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6 00:00:00 点击量:
兰州大学关于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兰州大学关于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博士生崇尚优秀、追求卓越、勇于探索,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做出重大创新成果,积极争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校研字〔2008〕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此次申报原则上限于2009级博士研究生,条件特别突出的其他年级博士生申报,要从严掌握。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成绩优良。
(二)完成开题报告,且成绩优秀。论文选题来源主要为国家级或部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属于学科前沿,涉及本学科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科研工作已有良好积累,论文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研究成果突出。已完成的成果达到或超过我校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并且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与本学科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相比,具有一定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四)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研究的难度较高、工作量大。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程序采取博士生和导师自愿联合申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和其导师填写“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中的选拔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审查和初选,择优推荐。研究生院聘请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优秀者经学校批准后列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一)11月16日-25日,各学院受理导师和学生的联合申请。博士生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请材料,11月30日前将初选者名单和申请材料(五份,含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贵勤楼341-1)。
(二)12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答辩,申请人(博士生或者其指导教师)向参加答辩的专家进行陈述与答辩。答辩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阶段性成果及预期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潜质等做出评议。
(三)12月下旬,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确定入选者名单并公布,研究生院与入选者及其导师签订工作合同。
联系人:周兆瑜   
联系电话:8911177
 

 

 

 

 

兰州大学(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1年11月16日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兰州大学关于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博士生崇尚优秀、追求卓越、勇于探索,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做出重大创新成果,积极争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校研字〔2008〕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此次申报原则上限于2009级博士研究生,条件特别突出的其他年级博士生申报,要从严掌握。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成绩优良。
(二)完成开题报告,且成绩优秀。论文选题来源主要为国家级或部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属于学科前沿,涉及本学科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科研工作已有良好积累,论文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研究成果突出。已完成的成果达到或超过我校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并且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与本学科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相比,具有一定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四)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研究的难度较高、工作量大。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程序采取博士生和导师自愿联合申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和其导师填写“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中的选拔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审查和初选,择优推荐。研究生院聘请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优秀者经学校批准后列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一)11月16日-25日,各学院受理导师和学生的联合申请。博士生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请材料,11月30日前将初选者名单和申请材料(五份,含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贵勤楼341-1)。
(二)12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答辩,申请人(博士生或者其指导教师)向参加答辩的专家进行陈述与答辩。答辩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阶段性成果及预期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潜质等做出评议。
(三)12月下旬,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确定入选者名单并公布,研究生院与入选者及其导师签订工作合同。
联系人:周兆瑜   
联系电话:8911177
 

 

 

 

 

兰州大学(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1年11月16日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兰州大学关于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博士生崇尚优秀、追求卓越、勇于探索,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做出重大创新成果,积极争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校研字〔2008〕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此次申报原则上限于2009级博士研究生,条件特别突出的其他年级博士生申报,要从严掌握。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成绩优良。
(二)完成开题报告,且成绩优秀。论文选题来源主要为国家级或部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属于学科前沿,涉及本学科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科研工作已有良好积累,论文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研究成果突出。已完成的成果达到或超过我校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并且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与本学科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相比,具有一定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四)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研究的难度较高、工作量大。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程序采取博士生和导师自愿联合申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和其导师填写“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中的选拔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审查和初选,择优推荐。研究生院聘请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优秀者经学校批准后列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一)11月16日-25日,各学院受理导师和学生的联合申请。博士生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请材料,11月30日前将初选者名单和申请材料(五份,含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贵勤楼341-1)。
(二)12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答辩,申请人(博士生或者其指导教师)向参加答辩的专家进行陈述与答辩。答辩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阶段性成果及预期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潜质等做出评议。
(三)12月下旬,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确定入选者名单并公布,研究生院与入选者及其导师签订工作合同。
联系人:周兆瑜   
联系电话:8911177
 

 

 

 

 

兰州大学(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1年11月16日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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