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从教满三十年人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14: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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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表彰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增强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根据学校工会工作安排,对2021年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扣除在非教育战线工作年限后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
二、表彰工作与要求
1.请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填写《2021年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6月1日前发送于yingzhang@lzu.edu.cn(说明:严禁弄虚作假,凡已表彰过的教职工,不再申报。)
2.学院办公室收集材料,认真核对职工从教信息,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汇总上报。
3.校工会同人力资源部,依据教职工个人档案对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上报学校批准并予以表彰。
附件1:《2021年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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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