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刘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13:43:28 点击量:

betway必威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刘冰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1年研究生刘冰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名额分配

1.兰州大学全日制非在职在籍研究生,其中博士生修学年限不超过4年,硕士生修学年限不超过3年。

2.热爱科学,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在科学研究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国内外重大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具体成绩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博士研究生发表SSCI或A&HCI或CSSCI(B类及以上)或SCI(影响因子排名在该领域学术期刊25%内)文章一篇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发表SSCI或A&HCI或CSSCI(C类及以上)或SCI(影响因子排名在该领域学术期刊35%内)文章一篇及以上。

(3)研究生阶段在全国或国际学科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4)科技发明有重要影响或能够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上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兰州大学。

4.已成功用于该奖学金申报和评定的个人成果不得用于当年度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申报,国奖获得者不再参评此项奖学金。

5.我院名额为1人(5000元/人)

二、评定时间和程序

1.10月30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院办307,电子版发送至hxygz@lzu.edu.cn

(1)《兰州大学研究生“刘冰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2021年刘冰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表》(附件3)。仅电子版。

(3)本人科研成果或获奖证明材料,仅电子版。

2.10月31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审。

3.11月1日-3日,将评定结果在学院主页予以公示。

4.11月4日,学院将评定材料上报党委研工部。

5.11月,研工部对初评结果进行复审,通过网络平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其他要求

1.受奖助学生出现违法违规、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重大问题时,学校将取消获奖荣誉并追回奖金。

2.受奖助学生需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及项目小组组织的团队或志愿服务活动,并按要求及时提交汇报材料、领款情况、感谢信、个人事迹等材料。

    附件1:兰州大学研究生“刘冰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2:兰州大学研究生“刘冰奖学金”申报表.docx

    附件3:2021年刘冰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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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